組織架構
詳細內容:
本所原設置主任、秘書各一人、股長二人、課員十一人、戶籍員十一人、辦事員三人、書記四人、工友一人,計員工三十四人;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暨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縣府調整本所組織編制為主任、秘書各一人、股長二人、課員十三人、戶籍員八人、辦事員三人、書記二人、工友一人,員工共計三十一人;於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因本縣改制為準直轄市,本所機關修編:股長改為課長,並增編課員一人,計員工三十二人;民國一0二年增編課員一人,員工計三十三人;民國一0三年增編戶籍員二人,員工共計三十五人。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民國一0四年增編課員一人、戶籍員一人。

最後更新日期:1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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