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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初設或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後,應依法參加全民健保

  • 發布單位: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2-03-02
  • 提供單位:民政局

提醒您!辦理初設或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後,應依法參加全民健保,以保障您的權益。如有疑問,請洽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撥02-412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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