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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8-09-20

由本市各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所)受理相關戶籍案件時,執行健保跨機關通報作業,免除民眾奔波之苦。

  1. 戶所受理戶籍案件項目:
    1. 新生兒出生登記。
    2. 戶籍資料變更登記(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
    3. 補領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
  2. 戶所通報健保署:
    民眾於戶所辦理上開戶籍案件,可同時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通報健保署辦理健保卡初領、換領、補領,由戶政事務所執行健保卡跨機關通報作業,透過資訊平台,將申請書資料及戶籍資料傳送至健保署。
  3. 民眾完成繳費:
    戶所請民眾於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由民眾持「繳款暨證明單」至ATM轉帳或向金融機構、4大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臨櫃繳費。
  4. 健保署製發健保卡:
    健保署於製卡後,將健保卡郵寄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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