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自113年1月6日起,門牌編釘收費基準調升至每面新臺幣85元

  • 發布單位: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3-01-08
  • 提供單位:民政局

「桃園市印鑑及門牌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修正案於113年1月6日生效,自113年1月6日起,門牌編釘收費基準調升至每面新臺幣85元。

因國際金屬及各項原物料價格上漲,訂製門牌成本提高,且辦理行政作業所需成本增加,為適當反映成本,並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爰修正桃園市印鑑及門牌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將門牌編釘收費基準由每面新臺幣73元,調升為每面新臺幣85元。

※門牌編釘,指門牌之初編、增編、改編、補發及換發。